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登记流程
一、法定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5号令)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质[2014]153号)
二、办理对象
本市范围内从事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建设单位。
三、审批条件
1、发改部门立项,土地部门用地批准,规划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工程勘察报告及施工图审查备案;
3、按规定应招投标的工程完成招投标;
4、无需招投标的工程已确定施工单位;
5、按规定应委托监理的已委托监理;
6、按规定应缴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的项目已缴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
四、申报资料
(一)质量监督登记
1、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按单位工程填,一式六份);
2、施工及监理中标通知书;
3、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检测合同;
4、施工、监理、检测单位需提供资质证书、管理人员名单及人员证书;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单;
6、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及监理规划;
7、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责任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项目负责人专业注册证书。
(二)安全监督登记
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一式五份);
2、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
3、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审查申报表(需提供表内所有资料);
4、荆门市建设工程围挡检查验收表、临时用房检查验收表;
5、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申报表;
6、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7、扬尘方案及扬尘告知书;
8、中标通知书中相关施工单位的安全三类人员证书一套(收复印件)。
即 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
五、承诺时限:现场符合要求后2个工作日
六、办理地址: 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5号龙泉大厦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2381805)
七、责任站办:质监站(联系电话:2300761) 安全站(联系电话:2300551) 市政站(联系电话:2300146)